1. 填寫大陸地區人民入出臺灣地區申請書(陸生就學專用)並存成word檔。
2. 照片電子檔(JPEG檔):白底,頭頂至下顎需在3.2~3.6公分之間。
3. 大陸身分證正反面電子檔(JPEG檔):需在同一面。
4. 新臺幣750元(來臺報到時,繳交現金)。
※ 備妥以上文件後,E-mail至國際事務處吳宗達老師辦理 (104208@g2.usc.edu.tw)
※ 許可停留期間為入境翌日起2個月內,不得延期。請於入境後辦理換發多次入出境許可證手續。
臨櫃辦理(學生前往台北市服務站:100台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)
1. 填寫大陸地區人民入出臺灣地區申請書(陸生就學專用)(需貼上照片及大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)
2. 在學證明(請至教務處註冊課務一組申請,或自行上教務資訊系統申請)
3. 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影本(查正本收影本)
4.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(合格體檢醫院名單)
5. 繳回原單次入境證正本
6. 新臺幣1,000元(現金)
※ 效期為2年,請於屆滿前3個月內至移民署辦理延期事宜。
線上辦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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