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資訊 | 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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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-大陸學位生定義 | 經由「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」統一申請入學,攻讀學士、碩士或博士等學位學程之大陸學生。申請時需具有大陸北京、上海、江蘇、浙江、福建、廣東、湖北及遼寧八省市設有戶籍之大陸地區人民,且符合相關學歷規定。 |
學歷規定 | 依照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規定辦理。 |
申請時程 | 學士班-每年五月中旬至六月中下旬左右,依各年度不同,請密切注意「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」公告之報名資訊。碩博士班-每年二月中下旬至四月初左右,依各年度不同,請密切注意「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」公告之報名資訊 |
姓名 | 承辦業務 | 聯繫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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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宗達 | 大陸地區學位生承辦老師 | 電子信箱104208@g2.usc.edu.tw |
聯繫電話+886 2538-1111 #1153 | ||
張禾穎 | 獎學金計畫承辦老師 | 電子信箱bellachang@g2.usc.edu.tw |
聯繫電話+886 2538-1111 #1161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