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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陸地區學位生申請注意事項

相關訊息可參考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

申請資訊 說明
申請資格-大陸學位生定義 經由「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」統一申請入學,攻讀學士、碩士或博士等學位學程之大陸學生。申請時需具有大陸北京、上海、江蘇、浙江、福建、廣東、湖北及遼寧八省市設有戶籍之大陸地區人民,且符合相關學歷規定。
學歷規定 依照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規定辦理。
申請時程 學士班-每年五月中旬至六月中下旬左右,依各年度不同,請密切注意「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」公告之報名資訊。碩博士班-每年二月中下旬至四月初左右,依各年度不同,請密切注意「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」公告之報名資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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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陸地區學位生承辦老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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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承辦業務 聯繫方式
吳宗達 大陸地區學位生承辦老師 電子信箱104208@g2.usc.edu.tw
    聯繫電話+886 2538-1111 #1153
張禾穎 獎學金計畫承辦老師 電子信箱bellachang@g2.usc.edu.tw
    聯繫電話+886 2538-1111 #11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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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陸學位生申請常見問題

最後更新日期

2024-04-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