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教育部115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/研究獎學金
說 明:
一、依據捷克經濟文化辦事處114年12月5日1829-2號函、駐捷克代表處115年1月6日捷克字第11542200030號函辦理。
二、捷克教育、青年及體育部(以下簡稱捷克教育部)115年提供我國學生20名為期10個月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/研究獎學金,其中20個月由捷克教育部保留予國立政治大學之捷克研究學生,另180個月將由本部與捷克經濟文化辦事處合作遴選。
三、請貴校擇優推薦符合資格之申請者參加甄選,每校至多推薦5名;報名資料審核表及應繳文件請於115年2月23日前備函送達本部,並以pdf檔傳送至本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海外留學科電子信箱:dice3@mail.moe.gov.tw,逾期概不受理。
校内有意申請之同學,請於115年2月2日(一)下午5點前,填妥附件資料並交至國際事務處(B棟3樓)王老師,逾期概不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