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】「113年度海外留遊學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契約查核」結果

來發文機關:教育部

主旨:有關「113年度海外留遊學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契約查核」結果公布1事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說明:

 一、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辦理。

 二、本部113年度海外留遊學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契約查核結果,業於教育部「海外留遊學資訊萬花筒」網站公告(網址:https://studyabroadinfo.moe.gov.tw/,點選首頁「海外【留學、遊學】安全與權益/業者契約查核結果」)。

 三、檢送本次貴屬留遊學服務業者「留、遊學契約查核結果」、「113年度未依規定上傳申請查核契約等文件業者名單」、「113年度留學『契約及檔案文件皆符合規定』業者名單」及「113年度海外旅遊學習『契約及檔案文件皆符合規定』業者名單」各1份供參。